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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河南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师教学发展专项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年03月09日      浏览: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豫教高〔2019〕71号),推进我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着力提升中青年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经研究决定,在我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基础上设立教师教学发展专项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师教学发展专项”),进行相关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教师教学发展专项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二)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

二、立项条件

(一)项目能切实反映并服务我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需要,有一定的教学改革实践和研究基础,预期研究成果具有推广和应用价值。

(二)项目主持人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熟悉教师发展规律并有较丰富的实践研究经验;富于改革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项目组成员职称和年龄结构合理,有较强的研究实力;有较为充裕的研究时间,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三)重点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不含校聘副教授);一般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三、立项办法

(一)立项范围。具体立项范围参照《河南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师教学发展专项)立项指南》(附件1)。已列入校级以上(含校级)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我校已研究过的领域不再重复立项,在研的校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项目。

(二)立项方式。由各教学单位择优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

(三)立项数量。本次教师教学发展专项计划拟立项35项,其中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30项。

(四)申报限额。每个教学单位推荐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项目。项目组成员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8人(含主持人)。

四、立项程序

(一)单位推荐。教学单位根据《河南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师教学发展专项)立项指南》,做好教学改革项目初评工作,择优推荐。只接受教学单位推荐的项目,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专家评审。学校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遴选。

(三)网上公示。学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拟立项项目进行网上公示,接受广大教师监督。

(四)立项公布。拟立项的教师教学发展专项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批准公布。

五、项目管理

(一)学校对教师教学发展专项给予经费资助,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鼓励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给予配套经费支持,用于项目调研、学术交流、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二)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教师教学发展专项的立项建设、项目结项、成果鉴定和成果奖励。教学单位负责项目过程管理,加强日常管理,督促检查指导,及时将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应用到人才培养工作实践中。

(三)教师教学发展专项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项目结项、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项目主持人及成员在研究实践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结项前,对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与实践者,须经教学单位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项目结项鉴定后不得再变更项目成员。

(四)教师教学发展专项项目结题验收参照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结项办法。

(五)教师教学发展专项研究实践期内无故未完成研究任务,学校予以撤销,并核减所在教学单位下一届校级立项的申报限额。

六、材料要求

(一)《河南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师教学发展专项)立项申请书》(附件2)纸质版(正反打印,骑缝装订)一式一份,电子稿(pdf格式)一份,电子稿命名格式为:“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立项申请书.pdf”。

(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稿(pdf格式)一份,命名格式为“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证明材料.pdf”。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项目主持人和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主要成果(与项目相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等支撑材料),可按材料重要程度分类,形成目录,编排内容,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20M。

(三)《河南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师教学发展专项)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稿(xls格式)一份,电子稿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汇总表.xls”。

(四)每个申报项目电子稿形成一个文件夹,以“单位名称+主持人姓名”命名。整个教学单位将所有申报项目电子稿形成一个总文件夹,以“教学单位”名称命名。

各单位请于2021年3月26日前,按上述要求将纸质材料统一收齐后,交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金明校区新行政楼341房间)。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hdfdc2018@163.com,电子版材料应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只接受集体申报,不接受教师个人申报。

联系人:元媛
联系电话:0371-22197772
河南大学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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