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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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序推进我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评先奖优工作,确保评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依据《河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奖励办法(试行)》(校发〔2017〕235号)、《关于做好河南大学2024-2025学年本科生评先奖优工作的通知》及学校2024-2025学年本科生评先奖优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
我院正式注册并正常参加学习活动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及其组织(2025级本科新生除外)。
二、评选项目及比例
(一)评选项目
涵盖河南大学先进年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和单项奖学金。其中,先进学生会和先进学生社团由校团委组织评选,我院不参与相关组织工作。
(二)评选比例及奖励金额
严格按照《河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奖励办法(试行)》(校发〔2017〕235号)第三章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先进年级:全院仅评选1个,奖金500元/个,奖金用于年级集体建设。
先进班集体:按学生标准班(每班以60人计)总数的10%评选,奖金300元/个,奖金用于班级集体建设。
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20%。
河南大学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10%,奖金2000元/人,奖金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账户。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7%,奖金200元/人,奖金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账户。
单项奖学金:不限比例,符合条件(以成果申报系统目录为准,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间参加相应比赛获奖,原则上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的学生均可申报,奖励标准根据获奖级别确定,其中国家级特等奖1200元/项、国家级一等奖1000元/项,省级及以下奖项按对应标准执行,奖金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账户。
三、组织领导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学院党委常务副书记
副组长:学院学生工作组组长
成 员:各年级辅导员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医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评先奖优工作的通知、实施方案及评选细则,确保文件内容符合学校要求且贴合学院实际。
2、统筹组织开展全院评先奖优工作的评选环节,包括指导各年级开展个人(集体)申请、民主评议等工作。
3、对各年级上报的拟获奖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评选过程合规、结果公正,及时处理评选中出现的异议和问题。
四、评选标准
(一)个人奖项通用基本条件
思想方面: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品德方面:具备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行为习惯,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纪律方面:依法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义务,学年内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学业方面:学年度所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申请单项奖学金者除外)。
体质方面:身体健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因病或残疾免测者除外。
(二)各具体奖项专项条件
三好学生:评选学年度所修课程成绩排名在年级同专业前30%以内;学习勤奋,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民主测评优合率在70%以上。
河南大学奖学金:当学年获评“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根据综合测评成绩从高至低择优确定,综合测评成绩中课程成绩占70%,素质测评成绩占30%(素质测评含班级民主评议、年度内各项获奖、专业资格证书、集体活动参与、体育锻炼、学术研究、专业创作、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等项目)。
优秀学生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和学院各项管理规定,在同学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工作积极主动,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原则性强,工作实绩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民主测评优合率在80%以上;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无重大事故现象。
单项奖学金: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科技创新”“数学建模”“英语竞赛”“体育比赛”等各类竞赛中获奖;或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贡献并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
先进年级:积极组织全年级学生参加学校各项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学生思想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思想积极向上、进取心强;年级委员会成员团结协作,群众威信高,组织能力、凝聚力及战斗力强,发挥表率作用,寝室长责任心强,集体荣誉感和主人翁意识突出;年级整体学习风气良好,学习成绩较高,课程不及格率较低;年级成员集体荣誉感强,团结互助,遵纪守法,精神文明程度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成效显著,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先进班集体:组织班级学生积极参与学校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学生思想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班委会成员团结协作,群众威信高,组织能力、凝聚力及战斗力强,发挥表率作用;班级学习风气良好,整体学习成绩较高,课程不及格率较低;班级成员集体荣誉感强,团结互助,遵纪守法,精神文明程度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成效显著,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五、工作程序
(一)发布通知
组织领导组制定医学院评先奖优工作通知、实施方案等,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及公告栏发布,确保全体本科生知晓。
(二)申请与评议
个人(集体)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或集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活动参与证明等)至所在年级辅导员处。
民主评议:各年级组织学生开展民主评议,对申请人(集体)的表现进行评价,形成民主评议意见和优合率统计结果。
(三)资格审查与初步筛选
辅导员结合民主评议结果,对申请人(集体)的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真实性进行审查,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名单,并报组织领导组。
(四)集体研究与拟获奖名单确定
组织领导组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各年级上报的候选人名单、民主评议结果及实际表现,集体研究确定拟获奖名单(含个人与集体)。
(五)公示
拟获奖名单在学院公告栏及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同时明确异议受理电话(0371-26770181)和邮箱(hndxyxy@henu.edu.cn)。
(六)异议处理
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需由提出人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组织领导组对符合要求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七)材料报送与系统申报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于规定时间内整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审核,同时将上述材料word版压缩包(以“医学院2024-2025学年评先奖优材料”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hdxsglk1912@163.com),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信息一致。
申请河南大学单项奖学金的学生于10月28日17:00之前登录“河南大学实验实践教学创新管理平台”进行成果申报审核;申请河南大学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先进年级、先进班集体的学生或组织,等学院公示期结束,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公示材料至学生处审核合格后,由公示名单内的学生本人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系统”,按照自己的获奖项目完成申报并通过学院审核。先进年级由年级长申报,先进班集体由班长申报。
(八)学校审核与表彰
配合学校学生处完成名单汇总审核工作,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学校行文表彰结果,及时将相关信息传达至获奖个人(集体),并协助完成奖金发放及荣誉证书领取工作。
六、时间节点
10月23日:发布学院评先奖优工作通知和实施方案,组织各年级开展宣传动员。
10月24日-10月28日:学生(集体)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各年级完成民主评议与资格审查,指导申请单项奖学金的学生完成“河南大学实验实践教学创新管理平台”成果申报审核。
11月2日-11月6日:组织领导组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获奖名单。
11月8日-11月10日:在学院公告栏及官方网站公示拟获奖名单,受理并处理异议。
11月11日-11月13日:整理相关材料,完成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及电子版材料压缩命名。
11月14日上午11:00前:将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指定邮箱;同时指导获奖个人(集体)启动“河南省资助在线服务系统”申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院线上审核。
后续阶段:配合学校完成审核、公示及表彰相关工作,及时传达学校通知,协助处理后续事宜。
七、纪律要求
1、参与评选工作的人员需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规范开展评选各环节工作,杜绝弄虚作假、偏袒包庇行为。
2、申请人(集体)需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如实提供个人(集体)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不得伪造证明材料、编造经历,一旦发现有作弊行为,将严肃处理。
3、先进集体的奖金必须用于集体建设,严禁挪作他用;学生个人奖学金严禁以任何名义截留,确保足额发放至学生个人账户,若存在违规使用或截留情况,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河南大学医学院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