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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医学院关于举办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年03月18日      浏览:

各学院、医院、科研机构: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新内涵强化医学生培养,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全面挖掘创新创业项目,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特举办此次创新创业大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与任务

为培养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激发医学生的创造力,使学生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以大赛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促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成果转化和医教研产紧密结合,助力学校、学院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互联网+”医药、“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医学、“互联网+”医养、“互联网+”社会服务(医疗健康)、“互联网+”公益创业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专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1.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参赛团队负责人须为医学院所属各学院、医院、科研机构具有正式学籍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

4.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次比赛。

5.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符合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主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一) 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 人,原则上不多于15 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 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参赛团队负责人须为医学院所属各学院、医院、科研机构具有正式学籍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4.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5.没有参加本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不得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五、比赛赛制

比赛采用初赛由各学院、医院、科研机构负责组织,各单位择优遴选推荐8-10个项目进入医学院决赛环节。

六、赛程安排

1.初赛(5月中旬)

各学院、医院、科研机构自行组织学院初赛,遴选、推荐项目进入医学院进行决赛。

2.医学院决赛(5月下旬)

决赛形式:创业项目路演+创业项目答辩。参赛队伍代表讲解商业计划PPT(不超过5分钟),评委组提问、点评、打分(不超过3分钟)。

比赛成绩=创业项目路演成绩*60%+创业项目答辩成绩*40%

七、大赛奖项设置

特等奖1个,创业奖金学生团队5000元,指导教师团队5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一等奖3个,创业奖金学生团队3000元,指导教师团队3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5个,创业奖金学生团队2000元,指导教师团队2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10个,创业奖金学生团队1000元,指导教师团队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八、有关工作要求

各学院、医院、科研机构由分管领导负责统筹,积极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按照时间节点通知、遴选本单位参赛项目。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助力“双创”升级,为“新医科”建设提供支撑。

九、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医院、科研机构将推荐进入医学院比赛的项目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参赛项目商业计划书电子版以“XX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材料”于5月20日前发送至245668372@qq.com。联系人:金灿灿,联系电话:0371-22922625。

附件:医学院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

河南大学医学院
202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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